車子駛過水洼不減速要罰款? |
時間:2021-07-09 20:26:08 來源:生活連線 作者:陽湖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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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在等車或是走路過程中有沒有被路過的車輛濺到過泥水呢?近日,蘇州昆山一男子駕駛電動自行車等待紅綠燈時,就被一輛飛馳而過的汽車濺了一身水,男子立即撥打110報警,最后警方針對該車輛經過漫水路段沒有減速的行為,司機被罰款50元錢。 市民1 這樣不好,你濺到別人,你是騎電瓶車的或者步行,濺到別人你什么感覺呢,你自己開車肯定要讓騎電瓶車和步行的人 市民2 這個道德問題嗎,有什么看待不看待的 記者:是不是覺得比較不道德 對,就是這樣,這個東西到路口有水要看一下嗎。 不少群眾都表示自己也曾被路過的車輛濺到過,但幾乎都不會選擇報警。事實上,路過漫水路段不減速,這不僅是道德問題更是一個法律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機動車行經漫水路或者漫水橋時,應當停車察明水情,確認安全后,低速通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市民2 我覺得是少了一點,罰一次不痛不癢的,也不起什么作用嗎,多罰一次,罰重一點,他下回就有記性了。 市民3 我覺得應該贊同吧,畢竟有的時候騎電動車,下雨的話,有積水的話,被濺到一身確實不太好。 市民的文明素質是一個城市文明的核心,每個市民應當從自我做起,對他人多一些關心,路過漫水路段的時候要減速慢行。市民素質高一分,城市形象美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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